115學年度「國科會核配類」、「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開放受理申請(即日起至7/10)
2026-06-11
115學年度「國科會核配類」及「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申請前請詳閱獎學金辦法※
申請資格:
(一) 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博士班學生(國際學位新生請洽國際處)。
(二)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115年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上述兩項獎學金:
-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 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
-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尚未完成註冊者。
-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 未依規定繳交每年定期評量資料者。
申請文件:
- 國科會核配、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需繳交親簽紙本)
- 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限華南、玉山或郵局)
-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請注意歷年成績單是否登載完整,舊生請額外檢附博士班歷年成績單)
- 博士就學計畫
-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專題成果、期刊與會議論文、 技術報告、專利、競賽獎項等。
- 資料學程獎學金申請書
- 申請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請加填配合款同意書(務必勾選A類或B類,可複選)(需繳交親簽紙本)
申請方式:
- 申請資料備齊後請掃描為單一pdf檔(檔名:學號_系所_姓名),於公告收件時間前寄至 ntudsdp@ntu.edu.tw。
來信主旨請註明為
「115學年度(國科會/教育部/國科會及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學號)(姓名)」
並請於信中簡述有利於審查資料項目,例如:
(1) 期刊論文 m 篇 ( 第 O 作者 )
(2) 會議論文 m 篇 ( 第 O 作者 )
(3) XXX競賽,團體/個人 第 z 名。
(4) Poster, Oral Presentation, etc. - 申請資料表及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配合款同意書應另繳交親簽紙本至博理館202室。
※為鼓勵優秀學生於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以優先推薦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生為原則。
※曾獲得國科會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最多獎勵四年)之獲獎生,不可再申請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最多獎勵三年)。